原文
急也,熱則筋縱不收, 無用燔針。名曰季冬痹也。 足之陽明,手之太陽, 筋急則口目為戾, 眥急不能卒視, 治皆如右方也 骨度第十四 黃帝問於伯高曰:脈度言經脈之長短,何以立之? 伯高曰:先度其骨節之大小廣狹長短,而脈度定矣。黄帝曰:願聞眾人之度,人長七尺一寸者,其骨節之大小長短各幾何?伯高曰:頭之大骨圍二尺六寸,胸圍四尺一寸,腰圍四尺二寸。 發所覆者, 顱至項尺二寸, 發以下至頤長一尺, 君子終折。結喉以下至缺盆中長四寸。缺盆以下至髆長九寸。過則肺大, 不滿則肺小。髆以下至天樞長八寸, 過則胃大, 不及則胃小。天樞以下至橫骨長六寸半, 過則迴腸廣長,不滿則狹短。横骨長六寸半, 橫骨上廉以下至內輔之上廉長一尺八寸, 內輔之上廉以下至下廉長三寸半, 內輔下廉下至內踝長一尺三寸, 內踝以下至地長三寸, 膝膕以下 至跗屬長一尺六寸, 跗屬以下至地長三寸, 故骨圍大則太過, 小則不及。 角以下至柱骨長一尺, 行腋中不見者長四寸, 腋以下至季脅長一尺二寸, 季脅以下至髀樞長六寸, 髀樞以下至膝中長一尺九寸, 膝以下至外踝長一尺六寸, 外踝以下至京骨長三寸,京骨以下至地長一寸。 耳後當完骨者廣九寸, 耳前當耳門者廣一尺三寸, 兩顴之間相去七寸, 兩乳之間廣九寸半, 兩髀之間廣六寸半。足長一尺二寸, 廣四寸半。 肩至肘長一尺七寸, 肘至腕長一尺二寸半, 腕至中指本節長四寸, 本節至其末長四寸半。項發以下至背骨長二寸半, 膂骨以下至骶二十一節長三尺, 上節長一寸四分, 分之一奇分在下,故上七節至於膂骨九寸八分分之七。 此眾人骨之度也,所以立經脈之長短也。是故視其經脈之在於身也,其見浮而堅,其見明而大者,多血;細而沉者,多氣也。
譯文
這是急症,熱邪導致筋脈攣縮無法伸展,不適合用火針治療。這病症稱為「季冬痹」。 足部的陽明經和手部的太陽經,如果筋脈拘急,會導致口眼歪斜,眼角抽搐無法突然看清事物,治療方法都如同前面所說的。 骨度第十四 黃帝問伯高說:「經脈的長度是根據什麼來確定的呢?」伯高回答說:「首先測量骨骼和關節的大小、寬窄、長短,然後經脈的長度就能確定了。」黃帝說:「我想知道一般人的骨度,一個身高七尺一寸的人,他的骨節大小長短各是多少呢?」伯高回答說:「頭部的大骨周長是二尺六寸,胸部周長是四尺一寸,腰部周長是四尺二寸。」 從髮際線(頭髮覆蓋處)到頸項長一尺二寸,從髮際線以下到下巴長一尺,君子終折(此句原文有爭議,或為古籍傳抄訛誤)。從喉結以下到鎖骨窩(缺盆)長四寸。從鎖骨窩以下到肩胛骨長九寸。如果超過這個長度,則肺臟偏大;如果不足,則肺臟偏小。從肩胛骨以下到天樞穴(肚臍旁)長八寸。如果超過這個長度,則胃臟偏大;如果不足,則胃臟偏小。從天樞穴以下到橫骨(恥骨)長六寸半。如果超過這個長度,則迴腸寬大;如果不足,則迴腸狹窄。從橫骨長六寸半,從橫骨上緣以下到內輔(膝內側)上緣長一尺八寸,從內輔上緣以下到內輔下緣長三寸半,從內輔下緣以下到內踝長一尺三寸,從內踝以下到地面長三寸。從膝膕(膝蓋後方)以下到跗屬(腳踝及足部)長一尺六寸,從跗屬以下到地面長三寸。因此,骨骼周長過大則過度,過小則不足。 從頭角以下到柱骨(頸椎第七節)長一尺,從腋窩中不可見的部分長四寸,從腋窩以下到季脅(肋骨末端)長一尺二寸,從季脅以下到髀樞(股骨大轉子)長六寸,從髀樞以下到膝蓋中央長一尺九寸,從膝蓋以下到外踝長一尺六寸,從外踝以下到京骨(足部骨骼)長三寸,從京骨以下到地面長一寸。 耳後當完骨(乳突)處寬九寸,耳前當耳門(耳前穴位)處寬一尺三寸,兩顴骨之間相距七寸,兩乳頭之間寬九寸半,兩髀(大腿根部)之間寬六寸半。腳長一尺二寸,寬四寸半。 從肩部到肘部長一尺七寸,從肘部到腕部長一尺二寸半,從腕部到中指本節(掌指關節)長四寸,從本節到指尖長四寸半。從項部髮際以下到背骨長二寸半,從膂骨(腰椎)以下到骶骨共二十一節,長三尺。最上面一節長一寸四分,其中一分零奇數部分在下面,所以上面七節加起來,到膂骨處共九寸八分又七分。 這些是普通人的骨度,用來確定經脈的長短。因此,觀察經脈在身體上的表現,如果它浮現、堅實、清晰且粗大,則表示多血;如果它細小而深沉,則表示多氣。
重點提要
- 熱邪致筋脈攣縮不伸,是為「季冬痹」,不宜火針。
- 足陽明、手太陽筋脈拘急,可致口眼歪斜、目視不明。
- 經脈長度,以骨骼關節之大小、寬窄、長短為據。
- 常人骨度,以七尺一寸身量為準,詳載頭胸腰周及各部骨節尺寸。
- 各部骨度有常,過長則臟腑偏大,不足則偏小,如肺、胃、迴腸。
- 全身骨度尺寸,從頭至足、從肩至指、從項至骶,皆有定數。
- 骨度過大則過度,過小則不足,此為判斷臟腑大小之準繩。
- 經脈浮堅粗大者多血,細小深沉者多氣,此為診斷之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