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熱病第二十三 偏枯,身偏不用而痛,言不變,志不亂,病在分腠之間,巨針取之,益其不足,損其有 餘,乃可復也。痱之為病也,身無痛者,四肢不收,智亂不甚,其言微知,可治,甚則 不能言,不可治也。病先起於陽,後入於陰者,先取其陽,後取其陰,浮而取之。 熱病三日而氣口靜、人迎躁者,取之諸陽,元十九刺,以瀉其熱而出其汗,寥其陰以 補其不足者。身熱甚,陰陽皆靜者,勿刺也;其可刺者,急取之,不汗出則洩。所謂 勿 刺者, 有死征也。熱病七日八日, 脈口動喘而短者, 急刺之, 汗且自出, 淺刺 手大指間。熱病七 日八日, 脈微小, 病者溲血, 口中干, 一日半而死, 脈代者, 一日死。熱病已得汗出, 而脈 尚躁, 喘且復熱, 勿刺膚, 喘甚者死。熱病七日八日, 脈不躁, 躁不散數, 後三日中有汗;三日不汗,四日死。未曾汗者,勿腠刺之。 熱病先膚痛,室鼻充面,取之皮,以第一針,元十九,苛軫鼻,索皮於肺,不得索之火,火者心 也。熱病先身澀,倚而熱,煩悅,干唇口嗌,取之皮,以第一針,元十九,膚脹 口乾,寒汗出,索脈於心,不得索之水,水者腎也。熱病嗌干多飲,善驚,臥不能起,取之 膚肉,以第六針,元十九,目青,索肉於脾,不得索之木,木者,肝也。熱病面青腦痛, 手足躁,取之筋間,以第四針於四逆,筋目浸,索筋於肝,不得索之金,金者,肺也,熱病 數驚,而狂,取之脈,以第四針,急瀉有餘者,癲疾毛髮去,索血於心,不得索之水,水者, 腎也。熱病身重骨痛,耳聾而好暝,取之骨,以第四針,元十九,刺骨病不食,齒耳青,索 骨於腎,不得索之土,土者,脾也。熱病不知所痛,耳聾不能自收,口乾,陽熱甚,陰頗有寒 者,熱在髓,死,不可治。熱病頭痛,顳目,脈痛善,厥熱病也,取之以第三針,視有餘不足, 寒熱痔熱病,體重,腸中熱,取之以第四針,於其俞及下諸指間,索氣於胃絡,得氣也, 熱病挾齊急痛,胸脅滿,取之湧泉與陰陵泉,取以第四針,針嗌裡。熱病而汗且出,及脈 順可汗者,取之魚際大淵大都大白,瀉之則熱去,補之則汗出,汗出太甚,取內踝上橫 脈以止之。熱病已得汗而脈尚躁盛,此陰 脈之極也,死。其得汗而脈靜者,生。熱病者脈尚盛躁而不得汗者,此陽脈之極也,死。脈盛躁 得汗靜者,生。熱病不可刺者有九,一曰,汗不出,大顴發赤噦者,死,二曰,洩而腹滿甚者, 死。三曰,目不明,熱不已者,死。四曰,老人嬰兒,熱而腹滿者,死。元曰,汗不出,嘔下 血者,死。六曰,疊本爛,熱不已者,死。七曰,而,汗不出,出不 至足者,死。八曰,髓熱者,死。九曰,熱而痙者,死,腰折,齒噤也。凡此九九者, 不 可刺也。 所謂元十九刺者,兩手外內側各三,凡十二,元指間各一,凡八,足亥如是。頭入發一寸傍 三分各三,凡六。更入發三寸邊元,凡十。耳前後口下者各一,項中一,凡六。巔上一, 囟會一,髮際一。廉泉一,頁池二,天柱二。第三節氣滿胸中喘息,取 足太陰大指之端,去 爪甲如韭葉,寒則留之,熱則疾之,氣下乃止。心疝暴痛,取足太 陰厥陰,盡刺去其血絡。喉痹豐卷,口中干,煩心,心痛,臂內廉痛,不可及頭,取手 小指 次指爪甲下,去端如韭葉。目中赤痛,從內始,取之陰。頁痙身反折,先取足太陽及中及血 絡出血,中有寒,取三里。癃,取之陰及三毛上及血絡出血,男子如蠱,女子 如,身體腰 脊如解,不欲飲食,先取湧泉見血,視跗上盛者,盡見血也。
譯文
熱病第二十三 偏枯病,身體半側不能動彈且疼痛,但言語正常,心智不亂,病灶在皮膚與肌肉之間,應使用巨針治療,補益其不足之處,損耗其有餘之處,這樣就能康復。痱病,身體不疼痛,但四肢無法自主活動,心智雖有混亂但不嚴重,說話略可理解,這種情況可治;如果嚴重到不能說話,則無法治療。如果疾病先從陽經發作,後進入陰經,應先治療陽經,後治療陰經,並採用淺刺法。 熱病三天後,如果氣口脈平靜,人迎脈躁動,應針刺諸陽經,使用「元十九刺」法,以瀉除熱邪並使其出汗,同時清虛陰經以補其不足。如果身體發熱嚴重,且陰陽兩脈都平靜,則不可針刺;對於可以針刺的患者,應緊急施針,若不出汗則會導致腹瀉。所謂不可針刺的情況,是死亡的徵兆。熱病七、八天後,如果氣口脈動且喘息短促,應緊急針刺,汗水便會自然流出,淺刺手部大拇指與食指之間。熱病七、八天後,如果脈象微弱細小,患者尿血,口乾,則會在一天半內死亡;如果脈象間歇不齊,則會在一天內死亡。熱病已經出汗,但脈象仍躁動,喘息且熱勢復發,不可針刺皮膚,喘息嚴重者會死亡。熱病七、八天後,如果脈象不躁動,躁動不散亂急促,則三天內會出汗;如果三天不出汗,第四天會死亡。從未出汗者,不可針刺皮膚肌肉。 熱病先從皮膚疼痛開始,鼻腔充塞面部,應針刺皮膚,使用第一針,配合「元十九刺」法,若有嚴重鼻痛,則從肺經相關的皮膚處尋找病因;如果找不到,則從火(心)相關的部位尋找。熱病先從身體僵澀開始,倚靠時感覺發熱,煩躁不安,嘴唇、口腔、咽喉乾燥,應針刺皮膚,使用第一針,配合「元十九刺」法,若有皮膚脹滿,口乾,出冷汗,則從心經相關的脈象處尋找病因;如果找不到,則從水(腎)相關的部位尋找。熱病咽喉乾燥且多飲,容易受驚,躺下後無法起身,應針刺皮膚肌肉,使用第六針,配合「元十九刺」法,若眼睛發青,則從脾經相關的肌肉處尋找病因;如果找不到,則從木(肝)相關的部位尋找。熱病面色發青,腦部疼痛,手足躁動不安,應針刺筋腱之間,使用第四針針刺四肢末端(四逆穴),若筋腱攣縮、眼睛昏暗,則從肝經相關的筋腱處尋找病因;如果找不到,則從金(肺)相關的部位尋找。熱病頻繁受驚,甚至發狂,應針刺脈絡,使用第四針,緊急瀉除其過剩之邪,若有癲癇、毛髮脫落,則從心經相關的血液處尋找病因;如果找不到,則從水(腎)相關的部位尋找。熱病身體沉重,骨骼疼痛,耳聾且喜歡閉眼休息,應針刺骨骼,使用第四針,配合「元十九刺」法,若針刺骨骼後患者仍不進食,牙齒和耳朵發青,則從腎經相關的骨骼處尋找病因;如果找不到,則從土(脾)相關的部位尋找。熱病患者不知何處疼痛,耳聾且無法自控,口乾,陽熱極盛,陰氣卻有相當的寒意,如果熱邪深入骨髓,則會死亡,無法治療。熱病頭痛,太陽穴和眼睛疼痛,脈象疼痛且明顯,這是厥熱病,應使用第三針治療,觀察其虛實情況。寒熱痔熱病,身體沉重,腸中有熱,應使用第四針,針刺其俞穴以及下肢各指間,從胃絡處尋找氣機,待氣機到達即可。熱病臍周急痛,胸脅脹滿,應針刺湧泉穴和陰陵泉穴,使用第四針,針刺咽喉內部。熱病已經出汗,且脈象平順適合出汗者,應針刺魚際、太淵、太都、大白等穴位,瀉之則熱邪消退,補之則汗出。如果出汗過多,應針刺內踝上方的橫脈以止汗。熱病已經出汗,但脈象仍躁動強盛,這是陰脈極盛的表現,會死亡。如果出汗後脈象平靜,則能存活。熱病患者脈象仍強盛躁動卻無法出汗,這是陽脈極盛的表現,會死亡。脈象強盛躁動,出汗後脈象平靜者,能存活。有九種熱病不可針刺:第一種,不出汗,顴骨發紅且打嗝者,會死亡。第二種,腹瀉且腹部脹滿嚴重者,會死亡。第三種,眼睛視物不清,熱邪不退者,會死亡。第四種,老年人或嬰兒,發熱且腹部脹滿者,會死亡。第五種,不出汗,嘔吐且便血者,會死亡。第六種,皮膚組織潰爛,熱邪不退者,會死亡。第七種,不出汗,或出汗卻未達到足部者,會死亡。第八種,骨髓有熱者,會死亡。第九種,發熱且伴有痙攣者,會死亡,表現為腰部僵直如折斷,牙關緊閉。凡此九種情況,都不可針刺。 所謂「元十九刺」法,是指兩手外側和內側各三點,共十二點;手指間各一點,共八點;足部也與手部相同。在頭部,從髮際線內一寸處,左右兩側各三點,共六點。再往髮際線內三寸處,邊緣有十個點。耳前、耳後、口下各一點,加上頸部中央一點,共六點。頭頂一點,囟會穴一點,髮際一點。廉泉穴一點,頁池穴兩點,天柱穴兩點。第三節氣時胸中脹滿喘息,應針刺足太陰經大拇指尖端,放血如韭葉般細薄,如果屬寒證則留針,如果屬熱證則快速出針,待氣機下降後喘息即止。心疝暴痛,應針刺足太陰經和厥陰經,徹底針刺其血絡以去除病邪。喉痹導致咽喉腫脹攣縮,口乾,心煩,心痛,手臂內側疼痛,且無法觸及頭部,應針刺手部小指和無名指指甲下方,放血如韭葉般細薄。眼睛紅腫疼痛,從內眼角開始發作,應針刺陰經。頁痙導致身體向後反折,應先針刺足太陽經及其中間部位,並放血其血絡,如果體內有寒邪,則針刺三里穴。癃閉(排尿困難),應針刺陰經以及三毛上方,並放血其血絡。男性若患有類似蠱毒的疾病,女性也類似,身體腰脊感覺鬆散,不欲飲食,應先針刺湧泉穴至出血,觀察足背部腫脹者,也應徹底放血。
重點提要
- 偏枯病,病在腠理,當以巨針補虛瀉實。
- 痱病,四肢不收,心智微亂者可治;不能言者不治。
- 熱病傳經,陽先陰後,宜淺刺。
- 熱病脈象與汗出,乃判斷生死之關鍵。
- 熱病循經辨證,當依症狀施以相應針法。
- 熱病熱甚陰陽俱平,為死徵,不可針刺。
- 凡九種熱病,皆為死徵,不可針刺,如不汗顴赤呃、下利腹脹甚等。
- 「元十九刺」法,為熱病常用,遍及手足頭頸。
- 特定病症如喉痹、心疝,各有專門針刺與放血之法。
- 汗出過多,可刺內踝上橫脈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