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刺禁論篇

原文

刺禁論篇第元十二
黃帝問曰:願聞禁數。岐伯對曰:藏有要害,不可不察,肝生於左,肺藏於右,心部於
表,腎治於裡,脾為之使,胃為之市。鬲育之上,中有父母,七節之傍,中有小心,從
之有福,逆之有咎。

刺中心, 一日死, 其動為噫。刺中肝, 元日死, 其動為語。刺中腎, 六日死, 其動為嚏。刺中
肺, 三日死,其動為咳。刺中脾, 十日死, 其動為吞。刺中膽, 一日半死, 其動為嘔。

刺跗上, 中大脈, 血出不止死。刺面, 中溜脈, 不幸為盲。刺頭, 中腦戶, 入腦立死。刺豐下,
中脈太過, 血出不止為痛。刺足下布絡中脈, 血不出為腫。刺隙中大脈, 令人僕脫色。刺氣街
中脈, 血不出為腫, 鼠僕。刺脊間中髓, 為區。刺乳上, 中乳房, 為腫, 根蝕。刺缺盆中內陷,
氣洩, 令人喘咳逆。刺手魚腹內陷, 為腫。

無刺大醉, 令人氣亂。無刺大怒, 令人氣逆。無刺大勞人, 無刺新飽人, 無刺大飢人,無刺
大渴人,無刺大驚人。

刺陰股中大脈, 血出不止死。刺客为人內陷中脈, 為內漏、為聾。刺膝髕出液, 為跛。刺臂
太陰脈,出血多立死。刺足少陰脈, 重虛出血, 為豐難以言。刺膺中陷, 中肺, 為喘逆仰息。
刺肘中內陷, 氣歸之, 為不屈伸。刺陰股下三寸內陷, 令人遺溺。刺掖下脅間內陷, 令人
咳。刺小腹, 中膀胱, 溺出, 令人小腹滿。刺腸腸內陷為腫。刺匡上陷骨中脈, 為漏、為
盲。刺關節中液出, 不得屈伸。

譯文

刺禁論篇第十二

黃帝問道:「我想聽聽針刺的禁忌。」岐伯回答說:「臟腑有要害之處,不可不仔細觀察。肝臟位於左側,肺臟位於右側,心臟位於體表,腎臟主治於體內深處,脾臟是它們的使者,胃是它們的集市。橫膈膜之上,有心肺;七節骨(脊椎)的兩旁,有小心(指心臟或重要部位),順應它就能得福,違逆它就會有禍患。」

針刺心臟,一日內死亡,其症狀是打嗝。針刺肝臟,元日(指針刺當日或次日)死亡,其症狀是胡言亂語。針刺腎臟,六日內死亡,其症狀是打噴嚏。針刺肺臟,三日內死亡,其症狀是咳嗽。針刺脾臟,十日內死亡,其症狀是吞嚥困難。針刺膽囊,一日半內死亡,其症狀是嘔吐。

針刺腳背,刺中大動脈,出血不止就會死亡。針刺面部,刺中溜脈,不幸會導致失明。針刺頭部,刺中腦戶穴,會立即死亡。針刺豐隆穴下方,刺中脈絡過盛之處,出血不止會引起疼痛。針刺足底布絡中的脈絡,不出血會導致腫脹。針刺膝蓋縫隙中的大動脈,會使人仆倒,面色蒼白。針刺氣街穴中的脈絡,不出血會導致腫脹,並出現鼠蹊部腫塊。針刺脊椎骨之間的髓,會導致脊柱彎曲。針刺乳頭上方,刺中乳房,會導致腫脹,並從根部潰爛。針刺缺盆穴,導致氣洩漏,使人喘息、咳嗽、氣逆。針刺手掌魚際穴內陷處,會導致腫脹。

大醉之人不可針刺,會使氣機紊亂。大怒之人不可針刺,會使氣機上逆。過度勞累之人不可針刺,剛吃飽飯之人不可針刺,極度飢餓之人不可針刺,極度口渴之人不可針刺,極度受驚之人不可針刺。

針刺大腿內側的大動脈,出血不止就會死亡。針刺客主人穴,刺中內陷的脈絡,會導致內漏(指體內出血)或耳聾。針刺膝蓋骨,導致液體流出,會導致跛行。針刺手臂太陰經脈,出血過多會立即死亡。針刺足少陰經脈,出血過多,會導致豐隆穴難以言喻的症狀。針刺胸部內陷處,刺中肺臟,會導致喘息、氣逆、仰頭呼吸。針刺肘部內陷處,氣血歸聚於此,會導致手臂無法屈伸。針刺大腿內側下方三寸處的內陷,會使人遺尿。針刺腋下肋骨之間內陷處,會使人咳嗽。針刺小腹,刺中膀胱,導致尿液流出,會使人小腹脹滿。針刺腸道內陷處,會導致腫脹。針刺眼眶上方陷骨中的脈絡,會導致漏症或失明。針刺關節,導致液體流出,會導致關節無法屈伸。

重點提要

  1. 臟腑要害,針刺務必審慎。
  2. 誤刺臟器,輕則致疾,重則殞命。
  3. 頭面、脊椎、乳部、缺盆等處,針刺不當,或致殘廢,或立斃。
  4. 動脈、脈絡、骨髓、關節,傷之則出血不止,或功能失常。
  5. 大醉、大怒、過勞、飽飢渴驚者,氣機紊亂,皆禁針刺。
  6. 胸腹、腋下、股內、肘部深陷,誤刺易傷臟腑,致功能障礙。
  7. 眼眶、面部溜脈,誤刺可致失明。
  8. 膝骨、關節誤刺,液出則跛,屈伸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