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病本

原文

病本第二十元
先病而後逆者, 治其本, 先逆而後病者, 治其本, 先寒而後生病者, 治其本。先病而後生寒
者,治其本。先熱而後生病者, 治其本。先洩而後生他病者, 治其本。必且調之, 乃治其他
病。先病而後中滿者, 治其標。先病後洩者, 治其本。先中滿而後煩心者, 治其本。有客氣
有同氣, 大小便不利, 治其標。大小便便利, 治其本。病發而有餘, 本而標之,先治其本,後
治其標。病發而不足, 標而本之, 先治其標, 後治其本。謹詳察間甚,以意調之, 間者並行,
甚為獨行。先小大便不利而後生他病者, 治其本也。

譯文

病本第二十
如果先有疾病而後出現逆證(病情惡化或反常),應治療其根本。如果先出現逆證而後發生疾病,應治療其根本。如果先感受寒邪而後生病,應治療其根本。如果先有疾病而後出現寒證,應治療其根本。如果先感受熱邪而後生病,應治療其根本。如果先有泄瀉而後發生其他疾病,應治療其根本。必須先調理好根本,然後才能治療其他疾病。
如果先有疾病而後出現腹部脹滿,應治療其標證(症狀)。如果先有疾病而後出現泄瀉,應治療其根本。如果先有腹部脹滿而後出現心煩,應治療其根本。如果同時有外邪侵襲和內在氣機不暢,導致大小便不通利,應治療其標證。如果大小便通利,應治療其根本。如果疾病發作時表現為實證(有餘),應兼顧根本與標證,先治療根本,後治療標證。如果疾病發作時表現為虛證(不足),應兼顧標證與根本,先治療標證,後治療根本。應仔細觀察病情是輕微還是嚴重,並根據判斷來調整治療方案。對於輕微的病情,根本和標證可以同時治療;對於嚴重的病情,則應專注於治療其中一方面。如果先出現大小便不通利而後發生其他疾病,應治療其根本。

重點提要

  1. 凡病之初,或先病後變,皆當治其根本。
  2. 治病必先固本,而後及他證。
  3. 若病已成而後見脹滿,或外邪內滯致二便不通,則當治標。
  4. 實證者,先治根本後治標;虛證者,先治標證後治本。
  5. 輕病標本可兼治,重病則當專治其一。
  6. 審病輕重,隨證施治,此為要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