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經別

原文

經別第十一
黃帝問於岐伯曰:余聞人之合於天道也,內有五藏,以應五節五色五時五味五位也;
外有六府,以應六律,六律建陰陽諸經而合之十二月、十二辰、十二節、十二經水、十二時、十二經脈者,此五藏六府之所以應天道。夫十二經脈者,人之所以生,病之所以成,人之所以治,病之所以起,學之所始,工之所止也,粗之所易,上之所難也。請問其離合出入奈何?岐伯稽首再拜曰: 明乎哉問也! 此粗之所過, 上之所息也, 請卒言之。

足太陽之正,別入於膕中,其一道下尻五寸,別入於肛,屬於膀胱,散之腎,循膂當心入散;直者,從膂上出於項,復屬於太陽,此為一經也。足少陰之正,至膕中,別走太陽而合,上至腎,當十四椎,出屬帶脈;直者,系脊本,復出於項,合於太陽,此為一合。成以諸陰之別,皆為正也。

足少陽之正,繞髀入毛際,合於厥陰;別者,入季脅之間,循胸裡屬膽,散之上肝貫心,以上挾咽,出頤頷中,散於面,系目系,合少陽於外眥也。足厥陰之正,別跗上,上至毛際,合於少陽,與別俱行,此為二合也。

足陽明之正,上至髀,入於腹裡,屬胃,散之脾,上通於心,上循咽出於口,上額,還系目系,合於陽明也。足太陰之正,上至髀,合於陽明,與別俱行,上結於咽,貫膈中,此為三合也。

手太陽之正, 指臂, 別於肩解, 入腋走心, 系小腸也。手少陰之正, 別入於淵腋兩筋之間,屬於心, 上走喉嚨, 出於面, 合目內眥, 此為四合也。

手少陽之正, 指天,別於巔, 入缺盆, 下走三焦, 散於胸中也。手心主之正, 別下淵腋三寸,入胸中, 別屬三焦, 出循喉嚨, 出耳後, 合陽完骨之下, 此為五合也。

手陽明之正, 從手循膺乳, 別於肩髃, 入柱骨, 下走大腸, 屬於肺, 上循喉嚨, 出缺盆,合於陽明也。手太陰之正, 別入淵腋少陰之前, 入走肺, 散之太陽, 上缺盆, 循喉嚨,復合陽明,此六合也。

譯文

經別第十一
黃帝問岐伯說:「我聽說人體與天道相應,內有五臟,以應對五節、五色、五時、五味、五位;
外有六腑,以應對六律。六律建立陰陽諸經,並與十二月、十二辰、十二節、十二經水、十二時、十二經脈相合,這就是五臟六腑之所以能與天道相應的道理。這十二經脈,是人之所以能生存,疾病之所以會形成,人之所以能被治療,疾病之所以會發生,醫學之所以開始,醫術之所以終止的根本。對於粗淺的醫者來說,這很容易理解;對於高明的醫者來說,這卻很難掌握。請問它們的離合出入情況是怎樣的呢?」岐伯稽首再拜說:「您問得真明白啊!這正是粗淺醫者所能理解的,而高明醫者所能深思的。請允許我詳細說明。」

足太陽經的正經,從膕窩處分出,它的一條支脈下行至臀部五寸處,再分出另一條進入肛門,屬於膀胱,散布到腎臟,沿著脊柱旁進入心臟散開;其直行的一條,從脊柱旁上行至頸項部,再歸屬於太陽經,這就是第一合。足少陰經的正經,到達膕窩中,分出支脈走向太陽經並與之會合,上行至腎臟,在第十四椎骨處分出,屬於帶脈;其直行的一條,連繫著脊柱本體,再從頸項部出來,與太陽經會合,這就是第二合。所有陰經的別絡,都屬於正經。

足少陽經的正經,環繞大腿進入毛際,與厥陰經會合;其分出的支脈,進入季脅之間,沿著胸腔內部屬於膽,散布到肝臟上方並貫穿心臟,向上挾持咽喉,從下頜骨中間出來,散布到面部,連繫著眼球,在眼外角與少陽經會合。足厥陰經的正經,從足背分出,上行至毛際,與少陽經會合,並與其支脈一同運行,這就是第三合。

足陽明經的正經,上行至大腿,進入腹腔內部,屬於胃,散布到脾臟,向上通達心臟,向上沿著咽喉從口中出來,上行至額頭,再連繫著眼球,與陽明經會合。足太陰經的正經,上行至大腿,與陽明經會合,並與其支脈一同運行,向上結於咽喉,貫穿膈膜中央,這就是第四合。

手太陽經的正經,從手臂分出,在肩關節處分開,進入腋窩走向心臟,連繫著小腸。手少陰經的正經,從腋窩兩筋之間分出,屬於心臟,向上沿著喉嚨,從面部出來,在眼內角會合,這就是第五合。

手少陽經的正經,從手部向上,在頭頂分出,進入缺盆,向下走向三焦,散布在胸中。手心主經的正經,從腋窩下三寸處分出,進入胸中,分屬於三焦,沿著喉嚨出來,從耳後出來,在陽骨(乳突)下方會合,這就是第六合。

手陽明經的正經,從手部沿著胸乳部,在肩髃穴處分開,進入脊柱,向下走向大腸,屬於肺臟,向上沿著喉嚨,從缺盆出來,與陽明經會合。手太陰經的正經,從腋窩少陰經之前分出,進入肺臟,散布到太陽經,上行至缺盆,沿著喉嚨,再與陽明經會合,這就是第七合。

重點提要

  1. 人體五臟六腑與天地十二經脈相應,為生命與疾病之根本。
  2. 經脈之離合出入,乃醫學深淺之關鍵。
  3. 足太陽經別從膕窩分出,上行歸於太陽經,為第一合。
  4. 足少陰經別從膕窩分出,上行與太陽經會合,為第二合。
  5. 足少陽經別與足厥陰經別,皆上行至毛際,會合於眼外角,為第三合。
  6. 足陽明經別與足太陰經別,上行入腹,散布臟腑,結於咽喉,為第四合。
  7. 手太陽經別與手少陰經別,從手臂腋窩分出,入心連小腸,會於眼內角,為第五合。
  8. 手少陽經別與手心主經別,從手部腋下分出,入三焦胸中,會於耳後陽骨,為第六合。
  9. 手陽明經別與手太陰經別,從手部腋下分出,入肺大腸,上行會於缺盆咽喉,為第七合。